临沂一中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教育厅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财政局、教育局的通知精神,结合hjc888黄金城实际,特制定以下方案:
- 指导思想
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以人为本,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,认真落实资助政策,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,千方百计为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困难。
-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-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名单附后);
-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三个校区学生处,许秀霞兼任办公室主任;
- 工作职责
1.统筹安排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;
2.制定贫困生资助的原则和标准;
3.负责有关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的起草,材料上报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保管;
4.具体负责解答资助贫困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,并就有关问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- 资助对象及条件
(一)对象
1.具有正式注册学籍;
2.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。
(二)贫困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;
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生活不挥霍浪费,无吸烟、酗酒等不良嗜好。
(三)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已通过认定学生,应取消其受助资格:
1.生活奢侈浪费,有高档消费行为者;
2.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;
3.有吸烟、酗酒等不良嗜好者;
4.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;
5.学生(监护人)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;
6.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。
- 国家助学金资助流程
1.以级部为单位,根据《临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,建立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进行认定;
2.由学生提交申请,方式自下而上。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,填写申请表,交年级组织核实确认,学校评审、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。扶贫、民政、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,实行主动资助;
3.资助标准: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具体分为三档:一档1500元;二档2000元;三挡2500元;
4.资助比例: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%;
5.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;
6.10月20日前,学校将当年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汇总表、统计表上报市教育局资助办寻老师。
- 档案管理
1.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;
2.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;
3.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统计表;
4.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;
5.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;
6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。
领导小组:
组长: 李世良
副组长:沙士锦 王自祥 朱文宏
成员: 许秀霞 赵修喜 陈奎才 王海迎 宋鲲鹏 孙金龙
娄在军 李学建 刘雷 金 刚 张志东 张朝新 王依友
校区负责人:
李中山(北校) 15906397666
曹波(南校) 15318577791
郑祥华(本部) 18669580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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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