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
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、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。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,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、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,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。
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展素质教育,推进教育公平,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、体现国际发展趋势、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一、培养目标
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,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,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,使学生成为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时代新人。
(一)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。
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继承革命文化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文化自信,树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、人民幸福、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远大志向。
遵纪守法,履行公民义务,行使公民权利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具有法治意识、道德观念。热心公益、志愿服务,具有奉献精神。尊重自然,保护环境,具有生态文明意识。维护民族团结,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,捍卫国家主权、尊严和利益。
(二)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。
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丰富人文积淀,发展理性思维,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。敢于批判质疑,探索解决问题,勤于动手,善于反思,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具有强烈的好奇心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。能够自主学习,独立思考,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。学会获取、判断和处理信息,具备信息化时代的学习与发展能力。
(三)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。
坚持锻炼身体,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与生活方式,珍爱生命,强健体魄。自尊自信自爱,坚韧乐观,奋发向上,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。具有发现、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,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。学会独立生活,热爱劳动,具备社会适应能力。正确认识自我,具有一定的生涯规划能力。
文明礼貌,诚信友善,尊重他人,与人和谐相处。学会交流与合作,具有团队精神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,具备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。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,具有开放意识和国际视野。
二、课程设置
(一)学制与课时。
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。每学年52周,其中教学时间40周,社会实践1周,假期(包括寒暑假、节假日)11周;每周35课时,每课时按45分钟计;18课时为1学分。
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,学校可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,调整课堂教学时长,开展长短学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。
每学年分两学期,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,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。
(二)课程类别。
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、选择性必修、选修三类课程构成。
必修课程,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,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。
选择性必修课程,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,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;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,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,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。
选修课程,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,学生自主选择修习。其中,一部分是国家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拓展、提高及整合性课程;一部分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,当地社会、经济、文化发展的需要,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设计的校本课程。
(三)开设科目与学分。
普通高中开设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)、艺术(或音乐、美术)、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,以及校本(地方)课程。具体学分安排如下:
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
科目 |
学分 |
一年级 |
二年级 |
三年级 |
选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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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 |
选择性必修 |
上学期 |
下学期 |
上学期 |
下学期 |
上学期 |
下学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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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 |
8 |
0-6 |
4 |
4 |
0-6 |
0-6 |
|||
数学 |
8 |
0-6 |
4 |
4 |
0-6 |
0-6 |
|||
外语 |
6 |
0-8 |
6 |
0-8 |
0-6 |
||||
思想政治 |
6 |
0-6 |
2 |
2 |
2 |
0-2 |
0-4 |
0-4 |
|
历史 |
4 |
0-6 |
2 |
2 |
0-2 |
0-2 |
0-2 |
0-4 |
|
地理 |
4 |
0-6 |
2 |
2 |
0-2 |
0-2 |
0-2 |
0-4 |
|
物理 |
6 |
0-6 |
2 |
2 |
2 |
0-2 |
0-4 |
0-4 |
|
化学 |
4 |
0-6 |
2 |
2 |
0-2 |
0-2 |
0-2 |
0-4 |
|
生物学 |
4 |
0-6 |
2 |
2 |
0-2 |
0-2 |
0-2 |
0-4 |
|
信息技术 |
3 |
0-18 |
3 |
0-18 |
0-4 |
||||
通用技术 |
3 |
3 |
|||||||
音乐 |
3 |
0-9 |
1 |
1 |
1 |
0-9 |
0-2 |
||
美术 |
3 |
0-9 |
1 |
1 |
1 |
0-9 |
0-2 |
||
体育与健康 |
12 |
0-18 |
2 |
2 |
2 |
2 |
2 |
2 |
0-4 |
0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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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实践活动 |
14 |
|
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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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(地方)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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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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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8 |
合计 |
88 |
≥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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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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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≥14 |
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表
时间 科目 |
第一学年 |
第二学年 |
第三学年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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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学期 |
下学期 |
上学期 |
下学期 |
上学期 |
下学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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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段1 |
学段2 |
学段3 |
学段4 |
学段1 |
学段2 |
学段3 |
学段4 |
学段1 |
学段2 |
学段3 |
学段4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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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文 |
必修上 |
必修下 |
选择性必修上、选择性必修下 |
选修课程,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,学生自主选择修习,合计不少于14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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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 |
必修 |
选择性必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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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 |
必修1、必修2、必修3 |
选择性必修4、5、6、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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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政治 |
必修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|
必修2 经济与社会 |
必修3 政治与法治 |
必修4 哲学与文化 |
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|
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、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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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 |
必修《中外历史纲要》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2 经济与社会生活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3 文化交流与传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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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 |
地理1 |
地理2 |
选择性必修1自然地理基础 |
选择性必修2区域发展 |
选择性必修3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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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 |
必修1 |
必修2 |
必修3 |
选择性必修1 |
选择性必修2、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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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 |
必修1 |
必修2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1化学反应原理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2物质结构与性质 |
选择性必修˙模块3有机化学基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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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学 |
必修1 分子与细胞 |
必修2 遗传与进化 |
选择性必修1稳态与调节 |
选择性必修2生物与环境 |
选择性必修3 生物技术与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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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 技术 |
必修模块1:数据与计算 必修模块2:信息系统与社会 |
选择性必修6个模块任选0-6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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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 技术 |
必修模块1:技术与设计1 必修模块2:技术与设计2 |
选择性必修4个系列中任选0-9个模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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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 |
必修(6个)任选 |
选择性必修一(6个)任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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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 |
必修+选择性必修(6个)任选2个 |
选择性必修(6个)任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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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与健康 |
必修1(体能)+选择性必修选3模块 |
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|
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|
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|
选择性必修中选2模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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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2(健康教育),高中三年统筹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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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实践活动 |
党团活动 |
包括党团教育和党团建设等内容,高中三年统筹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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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发展指导 |
包括自我认知、学业选修指导、职业行业体验和专业选择指导等内容,高中三年统筹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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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实践 |
包括军训、劳动教育、志愿服务、社团活动等内容,高中三年统筹安排(军训可在高一入学期间安排,时间至少1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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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性学习 |
包括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,三年须完成1个课题研究、1个项目设计,可在高二和高三上学期开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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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学旅行 |
学校统一组织,三年须参加1个研学旅行活动,研学旅行时间不少于4天,可在高一、高二年级实施,可在正常教学时间,也可在寒暑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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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(地方)课程 |
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高一、高二每周1课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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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科目内容安排。
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。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,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。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,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。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。
外语包括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。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。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。
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要重视实验技能的培养和学生实验教学的开设。
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,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。
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,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。
综合实践活动由党团活动、学生发展指导、社会实践、研究性学习和研学旅行等内容组成,由学校统等规划与实施。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,其中党团活动1学分;学生发展指导(占用综合实践活动3学分);社会实践(占用综合实践活动4学分);研究性学习4学分;研学旅行2学分。
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(其中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)。
校本课程含必选的地方课程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(4学分)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融入语文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。其他选修课程(含校本课程)的考核,由学校自主实施。
(五)毕业学分要求。
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(考核)合格,即可获得相应学分。
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。其中,必修课程88学分,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,选修课程14学分(含校本课程8学分)。
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。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。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。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、学习表现,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。严格学分认定管理,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,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。
(六)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要求。
合格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(含学业质量要求)为依据,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。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合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组织阅卷、统一公布成绩。音乐、美术、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,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,采用“过程性学习成果+专项测试”的方式确定成绩,全省制定统一方案,各市组织实施。
语文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学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,信息技术学科、通用技术学科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。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。
高中学生在校期间,历史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;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政治、物理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二上学期末;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二下学期末;音乐、美术、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。
三、课程实施与评价
(一)合理制订课程实施方案。
学校应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,结合办学目标、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,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,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方案。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,开足规定的课时,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木)、艺术(或音乐、美术)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。充分挖掘课程资源,开发、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。因地制宜,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,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。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,积极开展校园体育、艺术、阅读、写作、演讲、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。
(二)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。
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,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,组建专门队伍,加强对学生自我认知指导、学业选修指导、职业行业体验和专业选择指导,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正确地认识自我,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,处理好兴趣特长、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,提高选修课程、选考科目、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。
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,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,通过学科教学渗透、开设指导课程、举办专题讲座、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。注重利用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,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协同指导机制。全面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,指导师生建立导育关系,创新导育形式,完善导育制度,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、学业辅导、心理疏导、生活指导、成长向导。
(三)大力推进教学改革。
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,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,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。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,培养学生学习能力,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、基本方法,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,创设与生活关联的、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,积极探索基于情境、问题导向的互动式、启发式、探究式、体验式等课堂教学,注重加强课题研究、项目设计、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,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,促进学生自主、合作、探究地学习,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,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,适当增加探究性、实践性、综合性作业。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合理应用,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,提高课程实施水平。
(四)规范教学管理。
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,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,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和开科数量,合理安排教学进度,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严禁超课标教学、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,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。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,加强考试数据分析,认真做好反馈,引导改进教学。
(五)加强教学研究。
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,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,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,营造民主、开放、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,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素,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。
(六)稳步推进选课走班。
学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,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,加大对班级编排、学生管理、教师调配、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,构建规范有序、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。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,强化任课教师责任,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。
(七)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。
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,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,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,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。强化对思想品德、学业水平、身心健康、艺术素养、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。综合实践活动、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。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,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,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。要客观真实、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,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,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八)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。
统筹各方力量,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,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,为学生提供丰富、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。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,也可与其他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发,鼓励共建共享。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,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。
四、条件保障
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,各地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,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政策,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。
(一)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
根据课程实施需要,按照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,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,特别要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、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。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。结合实际,完善教师工作量核定办法,推进绩效工资改革,改进教师奖惩机制,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,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,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。
(二)改善学校办学条件。
根据课程实施需要,根据省定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,持续推进解决大班额工作,加强校舍、设备设施配备,满足选课走班需要。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,保障技术(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)、艺术(或音乐、美术)、体育与健康、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。创设良好的课程实施环境,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、设施设备及耗材。
(三)加强经费保障。
根据课程实施需要,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,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,严格落实省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,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,适时调整收费标准,满足课程开发、教学研究、设施设备配置、资源建设、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要的经费需求。
(四)加强监督检查。
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,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中的作用。市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。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。要建立落实课程实施监测评估制度,确保高中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