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山公安分局为北校区高一年级举行法制报告会
法律护航 拒绝校园欺凌
——兰山公安分局为北校区高一年级举行法制报告会
12月17日上午,兰山公安分局平安进校园法制报告会走进临沂一中北校区,兰山分局王浩铭警官为高一新生带来了一场《法律护航,拒绝校园欺凌》的精彩报告。
出席报告会的有兰山公安分局食药环境保护侦查大队韩波副大队长、便衣侦查大队王继磊警官、法制大队王浩铭警官、特警突击队宋清罡警官、柳青街道派出所程容见警官。临沂一中北校区学生处解峰主任,高一年级陈奎才主任出席报告会。报告会由陈奎才主任主持,高一全体学生共同参加。
王浩铭警官从法律知识普及、道路交通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校园欺凌等方面为同学们做报告。在了解了兰山公安是一支忠于职守、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后,王警官与同学们亲切互动,提出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存在法律以及法律是什么的问题。在一问一答中,同学们明白了何为法律以及法律的重要性。在法制社会中,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保护伞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它规范着公民的行为,保护着我们的安全。王警官以同学们一天的生活为例,深入具体的告诉我们,怎样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民法》、《治安处罚法》等法律保护自己。
在对法律有了基本的认识后,王警官针对高一年级同学讲解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以及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王警官列举了旷课、夜不归宿、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后果,并针对不同年龄段明确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,并说明学生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在入伍、参军、工作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。
接下来,王警官向大家普及了校园暴力知识。校园暴力分为行为暴力和语言暴力,王警官用案例说明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以及在网络中侮辱、威胁他人等行为的恶劣影响及后果。在日常生活中,同学们要规范自己的行为,向校园欺凌说不。此外,王警官还结合具体案件说明了在未成年人身上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,如盗窃、赌博、无证驾驶、偷开他人机动车辆、吸毒等,以此告诫学生引以为戒,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。
最后,就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问题,王警官强调,同学们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,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,不要因为哥们义气而帮助他人实施犯罪,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,一定要沉着冷静、机智勇敢,要敢于检举揭发。真正做到远离犯罪,健康成长。
文:刘磊 图:朱绘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