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4月4日(星期六)照常休息,5日(星期日,清明节)放假,6日(星期一)补休。节假日期间,各处室、年级要做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加强民族传统节日教育等活动。
办公室
2015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