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一中预算管理办法
第一条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包括预算政策制定、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、预算控制与预算评价等。
第二条 财务室为预算政策的起草编制科室,有关政策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有校长部署公布后生效。
第三条 hjc888黄金城为单位预算编制主体,依据市财政局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及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,各校区科室编制本校区年度预算草案,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汇总至财务室,财务室依据各校区科室上报的预算,根据全校经费统筹安排、合理分配的原则编制全校年度预算,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市财政局。财务室根据批复的预算下达各科室执行。
第四条 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批复的年度预算。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调整的,需按财务审批程序办理预算调整。
第五条 各科室应加强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、预算绩效自我分析评价工作,并按照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,做好本科室决算的编审和报送工作。
第六条 预算执行应当坚持以下原则:
(一)收支配比、均衡收支。依法组织收入,严格执行支出预算,基本支出应力求均衡,项目支出严格按进度执行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,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。
(二)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在科室预算下达前,应为项目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。年度科室预算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,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,确需调整的及时申请调整。
(三)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,如实反映预算执行过程及结转结余情况。
第七条 科室预算指标下达后,财务室负责编制年度收支预算、核定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预算,负责管理信息系统预算模块: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,根据科室预算和校年度收支制度安排为各科室设置辅助账目,在做好会计核算的同时做好辅助核算,定期不定期核对预算指标下达及使用情况。
第八条 实行预算执行率通报制度。财务科及时掌握各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,按月通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,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。
第九条 各预算执行科室应当及时掌握本科室结转结余资金的规模,于次年 1月底前与财务科对账后,将产生结转结余资金的金额、形成原因及次年使用计划等报规划财政科。未按照向财务科提交结转结余资金报告的,财政科收回相应预算指标,调整为其他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