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一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给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、整洁、舒适、温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,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,增强住宿生自我约束、自我激励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的意识,推进学生宿舍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形成并完善以教育管理、服务于一体的学校宿舍管理新模式,促进和保证全体住校生的健康成长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、宿舍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。
第二章 内务、行为规范及要求
第三条 遵守学校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,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。
第四条 住宿生一律按班级安排住宿,不准擅自并铺和调动床位。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,要经学校批准后方可。
第五条 宿舍设室长1名,协助宿管员和班主任开展宿舍管理工作,带领本宿舍人员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制度。
第六条 争创“文明宿舍”,争当“文明住宿生”。团结友爱,礼貌待人,互相帮助,不讲粗言秽语,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,不谈论低级趣味的话题,不乱扔垃圾。
第七条 宿舍内务设施整洁,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被子折叠好放在床头,衣服放入衣柜,鞋和洗漱用品等按指定位置摆放,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。
第八条 在宿舍内注意穿着文明,不穿暴露服装;严禁在宿舍内吸烟、喝酒、打牌;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;严禁传阅不健康的书籍,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。
第九条 爱护宿舍设备设施,不损坏宿舍内物品,不乱贴乱画乱钉。如发现有破损,请报宿管人员。如是人为破坏,照价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处分;节约用水用电,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,关掉水源、电源、空调。
第十条 不带个人贵重的物品到宿舍。每周除生活的必须费用外,不带过多现金。
第十一条 严禁乱拉电线、乱接插座,安全使用公共电器,禁止私用洗衣机、热得快等私人电器;不准携带任何明火、打火机、火柴、酒精等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,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宿舍值班管理人员。
第十二条 树立安全意识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。如发现险情,应冷静处置外,并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。
第十三条 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,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。
第十四条 严禁容留本宿舍以外的人员住宿;未经管理人员批准,一律不准进入异性宿舍。
第三章 请假制度
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住宿期间,原则上不准请假到学校宿舍以外的地方住宿,因特殊情况确需不在学校住宿的,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,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离校。
第十六条 因事需要请假外宿的住宿生,本人应写好外宿请假条,由家长和班主任签署意见,报年级备案并告之宿管员。